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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呼和浩特市公安机关2022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面试有关事宜的公告

按照《呼和浩特市公安机关2022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规定,本次招聘资格复审、体能测评等相关工作已完成,现将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一)面试通知单打印

面试通知单打印时间为20229229:0092317:00。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自行下载打印。

(二)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22924日—926日,具体面试时间以考生本人面试通知单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城建中专学校(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76号)。

(四)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考生本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所有考生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回答问题。

对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职位招聘人数的,该职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考官组)所有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含)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五)面试相关要求

 1.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参加面试: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

2)面试通知单;

3)加盖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合格章的《呼和浩特市公安机关2022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通知单》;

4)本人参加面试前48小时内1次新冠病毒核酸阴性检测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时间依据采样时间计算)。核酸检测证明电子版、纸质版同等效力。

2.考生面试时,不得穿着带有特殊职业标志的制式服装。进入面试考场至面试结束过程中均不得说出自己的姓名、工作单位以及身份、经历等,否则按照违纪违规论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二、疫情防控要求

(一)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并了解本人所在地及面试地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政策进行健康管理,合理规划行程。建议考生临近面试前非必要不流动,面试当天考生应如实报告本人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工作。

(二)因疫情防控检测要求,面试当天考生应当提前到达面试地点,建议考生提前熟悉面试地点位置及交通路线。

(三)凡有不配合防疫工作,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逃避防疫措施等情形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等处理。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考生应当认真阅读本公告及《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考生打印面试通知单即视为认同并签署承诺书。如违反相关规定,须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三、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期间疫情防控事宜按照各级疫情防控部门有关要求执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保持关注。

政策咨询电话:

04716699097(呼和浩特市公安局)


附件: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呼和浩特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2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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