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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呼和浩特市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暨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呼和浩特市选拔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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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呼和浩特市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暨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呼和浩特市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4-10 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管理员〗
关于举办呼和浩特市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
暨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
呼和浩特市选拔赛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教育局,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人才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促进技能人才培养、推动职业技能培训和弘扬工匠精神的重要作用,拟定于2026年4月下旬举办呼和浩特市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暨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呼和浩特市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以全国技能大赛为龙头,以自治区职业技能大赛为示范,以呼和浩特市职业技能大赛为引领,以行业、地方竞赛及专项赛为抓手,以企业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和院校职业技能比赛为基础的呼和浩特市职业技能竞赛体系。为广大技能人才搭建展示精湛技能、相互切磋技艺的平台,推动呼和浩特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二、大赛主题
  技耀青城能创未来
  三、赛事安排
  (一)大赛时间
  2026年4月25日—26日。
  (二)大赛地点
  呼和浩特职业技术大学设主赛场,原则上采取集中办赛形式,视竞赛项目、设施设备等方面实际情况设立分赛场。
  (三)赛项设置
  大赛赛项设置世赛选拔项目、国赛精选项目、特色产业项目等共50个。
  1.世赛选拔项目(18个)
  汽车技术、砌筑、木工、电气装置、园艺(双人项目)、数控铣、数控车、电子技术、工业控制、CAD机械设计、机电一体化(双人项目)、增材制造、信息通信技术网络基础设施、移动应用开发、时装技术、花艺、烘焙、美发。
  2.国赛精选项目(23个)
  焊接、汽车维修、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管理、软件测试、社会体育指导(健身)、装配钳工、设备点检、电工、无人机驾驶(植保)、区块链技术、智能网联汽车装调运维、全媒体运营、物联网安装调试、工业机器人系统运维、人工智能工程技术、无人机装调检修、茶艺、室内装饰设计、家政服务(整理收纳)、中式烹调(羊肉烘烤)、育婴、养老护理、餐厅服务。
  3.特色产业项目(9个)
  煤质化验工、可再生能源(风光电方向)、奶茶制作、皮雕、根雕、玉雕、刺绣、应急救援员、民族服饰制作。
  (四)参赛对象
  凡在呼和浩特市域内工作、学习、居住满一年以上,年满16周岁、法定退休年龄以内人员,均可报名参赛。世赛选拔项目选手应为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机电一体化(双人项目)、增材制造、信息通信技术网络基础设施等3个项目选手应为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凡在往届自治区级技能大赛获得第一名的人员,不再参加同一项目赛项。
  (五)选拔方式
  1.推荐单位每个比赛项目限报3名或3组选手,各赛项获得前三名的选手(企业职工身份人数比例不得低于50%)将作为呼和浩特市代表队选手备战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
  2.各赛项开赛人数不得少于10人或10组选手,报名人数少于10人(含10人)或10支队伍的比赛项目不组织比赛。根据选手以往参赛经验、获奖情况择优推荐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
  (六)参赛方式
  请所有参赛选手于4月13日9:00至4月17日12:00期间,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hhpta.org.cn),进入“网上报名”栏目完成注册报名。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报名填表--保存--照片维护--打印报名表--由推荐单位在报名表上加盖公章--上传已盖章的报名表及参赛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提交审核。
  四、技术工作
  (一)参照世界技能大赛、全国技能大赛、乡村振兴技能大赛、自治区技能大赛等技术标准、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三级/高级工及以上)和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相应等级,组织制定技术规则和技术文件。
  (二)大赛设总裁判长1名,各竞赛项目设裁判长1名、裁判员若干名。各单位统一组织推荐裁判员,裁判员应满足相应具体要求(见附件3)。裁判长、裁判员由大赛组委会视各项目实际需要,从推荐人员中择优选定,承担现场评判工作。
  (三)各单位于4月13日9:00至4月17日12:00期间,通过“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hhpta.org.cn)“网上报名”栏目进行推荐裁判员注册报名。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报名填表--保存--照片维护--打印报名表--由推荐单位在报名表上加盖公章--上传已盖章的报名表及能证明执裁经验的相关材料、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等佐证材料--提交审核。
  (四)公开征集、遴选竞赛项目赛务保障单位,负责相应赛项场地规划、设施设备、工具、耗材等保障协调工作。
  五、奖励政策
  参照《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大赛实施办法》相关规定,设置个人奖励、团体奖励。
  (一)个人奖励
  1.对各竞赛项目获得前3名的选手(选手排名原则上不并列,如涉及并列需要进行加赛)颁发金、银、铜牌,对其指导教师(团队)颁发荣誉证书。前3名以外但排名在参赛人数1/2以上的选手颁发优胜奖荣誉证书。
  2.对各竞赛项目(属于国家《职业分类大典》3-6大类的职业)符合条件的第一名职工选手,按相关程序授予“呼和浩特市技术能手”称号。
  3.对获得各竞赛项目(有国家职业标准)前3名的选手,按相关规定核发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获得各竞赛项目4-10名的选手,核发中级工(四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已具有中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高级(三级)职业技能等级,晋级须满足在竞赛时原级别证书颁发满一年(注:晋级时上一级证书发证时间为2025年4月27日前)。
  以上奖励要求参赛选手不少于20人。不足20人的赛项仅颁发奖牌及荣誉证书。
  4.对经呼和浩特市推荐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并获得金、银、铜牌的选手,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2000元的奖金奖励。
  (二)团体奖励
  为鼓励各相关单位对大赛的积极参与,大赛组委会将对本次职业技能大赛协办单位(赛务保障单位)颁发呼和浩特市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暨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大赛呼和浩特市选拔赛“支持单位”牌匾。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大赛组织实施工作,按照大赛组委会的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好本单位选手选拔推荐工作。
  (二)积极组织申报
  各类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人员广泛参与,做好参赛项目申报工作,主要领导要切实抓好工作落实,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报送各类材料。
  (三)加强宣传动员
  认真做好报名宣传动员工作,组织各类新闻媒体和利用网络、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介对大赛进行广泛宣传,有效扩大竞赛活动吸引力和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尊重劳动、崇尚技能、弘扬工匠精神的社会氛围。
  七、其他事项
  (一)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选手及相关人员往返交通费及住宿费自理。比赛期间用餐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安排负责。请各参赛选手着工服、校服等参加比赛。
  (二)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安排,为选手购买比赛期间意外伤害保险,确保参赛期间人身和财物等安全。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国洲、张利珍
  联系电话:0471-3397335
  电子邮箱:zjzx5181385@126.com
  
  附件: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呼和浩特市总工会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 
2026年4月10日 
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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