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呼和浩特分校2026年第一批人才引进评估认定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事业单位公告
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呼和浩特分校2026年第一批人才引进评估认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26 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管理员〗
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呼和浩特分校2026年第一批人才引进评估认定公告
 
  根据《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第一批人才引进公告》以及组织人社部门要求,本次评估认定由“初步评估+统一评估”两个环节组成。现就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呼和浩特分校2026年人才引进评估认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评估认定地点
  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呼和浩特分校(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小黑河镇南二环快速路公交云中路站南50米)。
  外地考生可搜索“青翼栖所”微信小程序,通过“驿站入住”选择距离考点较近酒店入住。经查询,“如家精品酒店(闻都店)”距离考点较近。“来呼事由”请填写“呼市教育系统2026年第一批人才引进评估认定”。驿站按照每床位100元进行补贴,申请人无需支付房费,如申请自住一个房间则需自行补100元差额。
  二、评估认定时间及打印《评估认定通知单》时间
  (一)评估认定时间
  1.初步评估时间:2026年12月29日
  注意:初步评估岗位范围及评估方式,详见“三、初步评估”。
  2.统一评估时间:2025年12月29日—30日(为期两天)
  注意:所有岗位均须进行统一评估。
  (二)打印《评估认定通知单》时间
  1.打印《评估认定通知单》时间:2025年12月27日9:00起。
  2.下载打印网站:请于打印时间内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hhpta.org.cn),在首页“快速通道”一栏点击“准考证打印”,登录系统即可打印相应《评估认定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
  3.注意事项
  (1)初步评估各岗位的具体评估时间及注意事项,按照《初步评估通知单》公布的内容为准。
  (2)请务必打印并详阅《通知单》,所有初步、统一评估人员须按照本公告和《通知单》要求,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保卡)和《通知单》,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地点参加评估认定。
  (3)特别是外地居住或就读的人员,考生须于评估认定当天(详见《通知单》具体日期)到达考场,请提前做好行程规划并在前一晚到达我市。
  (4)未按规定要求参加初步、统一评估的,影响初步、统一评估成绩的,由评估认定人员自行负责。
  (5)自该时间起,初步评估岗位以及未设置初步评估(直接进行统一评估)的其他岗位,均可下载打印《评估认定通知单》。
  (6)因通过初步评估人选尚未确定,涉及初步评估岗位的统一评估《评估认定通知单》暂不提供打印,待初步评估结束后,统一通知。
  (7)评估认定题目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组成,报名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回答。
  英语教师岗位,评估认定题目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和相应语种文字组成,报名人员应根据所讲授课程的需要,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相应语种文字进行评估认定。
  不按规定语言文字进行初步评估的,按零分处理。
  (8)如有疑问请咨询我校0471-3693967。
  三、初步评估
  (一)初步评估范围及方式
  1.涉及初步评估的岗位(引进计划13名)
  高中数学教师(青年人才岗)
  高中地理教师(青年人才岗)
  高中政治教师(青年人才岗)
  高中信息技术教师(青年人才岗)
  高中竞赛教师(青年人才岗)
  高中心理教师(青年人才岗)
  义务教育阶段语文教师(青年人才岗)
  义务教育阶段数学教师(青年人才岗)
  义务教育阶段英语教师(青年人才岗)
  2.初步评估方式
  (1)高中竞赛教师岗位的初步评估,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初步评估时间10分钟,评估试题为2道题。初步评估时间包含准备时间。
  (2)其他初步评估岗位采取“说课”方式进行。备课时间30分钟,“说课”时间8分钟。
  3.注意事项
  (1)初步评估不设开考比例,通过初步评估岗位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全部进入初步评估,通过初步评估后方可进入该岗位统一评估环节。
  (2)除上述岗位须进行初步评估外,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直接进入统一评估环节。
  (二)初步评估要求及成绩
  1.初步评估满分100分,保留3位小数。初步评估最低合格分数线设定在70分(含),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统一评估环节。
  2.初步评估后,按照进入统一评估人数与岗位计划数5∶1的比例,根据初步评估成绩从高到低(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除外)确定统一评估人选。
  凡初步评估成绩并列且超过5∶1的,全部进入统一评估环节;初步评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5∶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统一评估环节人员范围。
  3.初步评估成绩及进入统一评估环节人员由我校统一通知。
  4.评估认定最终成绩以及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根据统一评估成绩确定并产生,初步评估成绩不计入统一评估成绩。
  四、统一评估
  (一)统一评估范围及要求
  1.参加初步评估并进入统一评估的人员。
  2.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直接进入统一评估环节。
  3.所有岗位均须进行统一评估环节。
  4.未按规定要求参加统一评估,影响统一评估成绩及后续体检考察环节的,由统一评估人员自行负责。
  (二)统一评估方式
  教师岗位统一评估形式为教育教学综合能力测试和专业综合技能测试。其中,高中竞赛教师岗位通过“分析陈述”的方式进行评估。
  1.教育教学综合能力测试。除高中竞赛教师岗位外的所有学科教师岗位均需参加,采取“有生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
  注意:高中竞赛教师岗位统一评估方式,详见“3.高中竞赛教师岗位”。
  (1)讲课内容按报名岗位从呼和浩特市现行中小学相应学科教材中随机选择。其中,报名岗位无明确学段的教师岗位,讲课内容从初级中学相应学科教材中随机选择。
  (2)报名人员独立备课时间60分钟。统一评估时间20分钟,其中,讲课时间15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教育教学综合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其中,讲课成绩80分,答辩成绩20分。教育教学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
  2.专业综合技能测试。义务教育阶段音乐教师(青年人才岗)参加专业综合技能测试,其他学科教师无需参加。
  (1)测试内容须围绕相应课程所需专业技能设计试题,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测试时间(含准备时间)根据测试内容确定,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有关说明详见附件。
  3.高中竞赛教师岗位。统一评估采取“分析陈述”方式进行,考生须对指定一篇书目片段或文章进行分析陈述。准备时间30分钟,“分析陈述”时间8分钟。
  4.成绩计算方式。教师岗位统一评估成绩满分100分。
  (1)仅测试教育教学综合能力的岗位,统一评估成绩=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
  (2)加试专业综合技能的岗位,统一评估成绩=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成绩×50%+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50%。
  (三)统一评估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统一评估满分100分,保留3位小数。统一评估最低合格分数线设定在70分(含),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进行专业综合技能测试的教师岗位,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成绩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均须达到合格分数线70分(含)。未按照上述要求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名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同一岗位引进计划内最后一名统一评估成绩出现并列的,直接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形式由用人单位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选。
  3.统一评估后,按照每个岗位报名人员统一评估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除外)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4.统一评估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公布。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评估认定不委托、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涉及本次人才引进的所有公告、通知及公示信息,均通过“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呼和浩特教育”(网址:http://jyj.huhhot.gov.cn/zwgk/tzgg/)对外公布,请勿轻信其他渠道公布的各类信息。
  (二)为切实保障报名人员个人信息安全,请勿随意将本人个人信息告知他人和各类培训机构在内的其他第三方。我校未针对本次评估认定制作任何形式的电脑、手机软件或其他小程序,请勿随意在各类电脑、手机软件或其他小程序中填写个人信息。因报名人员自身原因造成个人信息被他人利用甚至产生不良后果的,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三)评估认定人员着装应大方得体,不得着带有特殊职业标志的制式服装,通常以正装为主,不得佩戴有明显特殊标记的配饰。
  本公告由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呼和浩特分校负责解释
  
 
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呼和浩特分校
2025年12月26日
政务公开
 
版权所有: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中心
单位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中山西路41号
版权所有禁止转载
蒙ICP备0750008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