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零一中呼和浩特分校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
根据《北京一零一中呼和浩特分校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有关要求,现就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方式和时间
资格复审旨在审核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期间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
(一)资格复审方式
资格复审统一采取“线上复审”方式进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将资格复审材料按照规定文件格式(具体格式详见下文)发至用人单位指定电子邮箱bj101zhhhtfx@163.com,由用人单位审核研判。
(二)资格复审时间
1.复审时间:2026年6月15日9时至6月17日17时;
2.递补人员复审时间:2026年6月18日9时至17时。
(三)注意事项
1.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即可发送材料,防止因无法及时补充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结果。
2.个别复审人员或递补人员因时间较紧或其他客观不可抗因素导致确实无法按时提交材料的,需书面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用人单位同意后提交材料的时间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2日。
另有其他特殊情况的,请复审人员及时联系用人单位。
二、资格复审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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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类型 |
材料名称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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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
复审
人员 |
《资格复审人员诚信承诺书》扫描件 |
《资格复审人员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2,须本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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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人签字确认的
《报名登记表》 |
未打印《报名登记表》的应聘人员,可联系报名单位补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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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内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
使用护照报名的,提供有效期内护照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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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扫描件 |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丢失的,提供成绩截图,由审核工作人员通过教育部官网确认。相应证书的获取时间,须在2026年5月18日(不含)之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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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书》
扫描件 |
请按照招聘公告、岗位表要求,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扫描件。相应证书的获取时间,须在2026年5月18日(不含)之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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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2026年应届
毕业生 |
《毕业证》《学位证》
扫描件 |
1.请提供各学段(含大专及以上学历)材料。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前往“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
其中,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学位验证报告。
注意:上述材料须确保在有效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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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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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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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应届毕业生 |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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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国境外高校学习经历 |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和相应学习阶段的成绩单中文扫描件 |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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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
此条适用于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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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列编) |
《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不处于试用期和最低服务期限证明》扫描件 |
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提供《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不处于试用期和最低服务期限证明》(详见附件3)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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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专业有专业方向要求 |
专业方向证明
(加盖公章) |
报考岗位要求专业方向的,请提供由毕业学校(系、院、部)教务部门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加盖学院公章。
注意:①无专业方向要求的,无需提供;②上述证明暂时无法开具的,请提供相关专业方向承诺书(详见附件4),并务必于考察阶段向用人单位补交相关专业方向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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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作经历材料 |
提供相应工作经历(服务)学校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学校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学校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详见附件5)、劳动(聘用)合同原件以及社保缴纳证明。考生在不同学校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
计计算(工作证明根据在不同学校工作情况分别开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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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材料及要求 |
1.《岗位表》“其他条件”栏已列明特殊要求的,应聘人员须严格对照报送材料。如有疑问,可直接致电用人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2.请提供《公告》《岗位表》中明确的其他能够佐证本人报考资格的材料。 |
三、资格复审材料格式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彩色扫描(PDF格式)上述证件及材料,要确保扫描件的内容清晰、完整。
(一)请应聘人员按照相应的材料名称设置文件名,经统一打包压缩后(zip格式),于规定日期结束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bj101zhhhtfx@163.com。
注意:
1.文件名格式为:本人姓名—报考单位名称—报考岗位名称,例:张三—北京一零一中呼和浩特分校—小学体育教师;
2.为提高资格复审通过率,工作人员将优先审核内容完整、整理规范的复审材料。
(二)请应聘人员谨慎选择发送资格复审材料的电子邮箱,确保电子邮箱收发信件功能正常。资格复审期间,用人单位将通过应聘人员发送材料的原始邮箱,告知资格复审结果。
(三)确有特殊原因无法彩色扫描的,应在保证内容完整的前提下,尽可能提高扫描件清晰度。
应聘人员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扫描件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内容不完整、故意遮挡等造成资格审核结果出现偏差甚至影响聘用的,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四、资格复审结论
(一)反馈资格复审意见
用人单位收到资格复审材料后,一般在24小时内将资格复审意见反馈回原发送邮箱。需应聘人员补充资格复审材料的,应一次性告知补充材料的类别、数量和要求。
注意:
1.确定资格复审通过的,用人单位应通过电子邮件明确告知“姓名+身份证号码,资格复审已通过”,资格复审人员须明确回复“已收到通过信息”;
2.应聘人员要随时关注用人单位通过电子邮箱回复的信息,并按照有关要求补充完善材料;
3.完善后的材料,与前期提供的材料按照一样的要求再次全部打包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
4.资格审核时提供的材料,以资格复审通过前最后一次申报的材料为准。
(二)未通过资格复审
1.认定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通过的,用人单位应在邮件中说明资格复审不予通过的原因,同时电话告知应聘人员资格复审结果,并有义务接受其询问。
2.对资格复审结论存在异议的应聘人员,在回复信息时可一并提出复核申请并说明理由,在接到用人单位电话通知后、未及时通过邮箱回复信息的,视为无异议。
(三)递补
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递补的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其中:
1.纳入递补范围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面试开考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四)其他事项
1.用人单位不得私自变更资格复审结论,确需变更资格复审结论的,须电话告知应聘人员并说明原因,同时由审核工作人员形成书面说明报教育主管部门存档。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格复审材料、用人单位向应聘人员反馈的意见及资格复审的结果,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留存备查。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3.在资格复审期间,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凡未经招聘单位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将资格复审所需资料完整发送至指定邮箱的,或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未能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的,按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4.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以及其他不允许报考情形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及时予以纠正,视情节轻重取消面试资格;未享受加分的,后果自负。
注意: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纳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5.在资格复审过程中有疑问的,请联系用人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咨询时间为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
附件:
北京一零一中呼和浩特分校
2026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