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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专业科目网络学习的通知

市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内人社发〔2017〕3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204号)及《关于做好全市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呼人社办发〔2024〕3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24年呼和浩特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对象

呼和浩特市本级范围内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二、学时和内容

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必修课程30学时,科目内容为:《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筑牢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4学时,《一体化构建高质量打造国家重要的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4学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 开创新时代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新局面》3学时,《大力推动数字产业创新发展》2学时,《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方案》政策解读2学时,《扎实推进五大任务 打造向北开放桥头堡》2学时,《推动各民族坚定“五个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2学时,《深入解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敬业》2学时,把握科技创新规律开启科学评价——《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解读2学时,《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民主法治建设的思想》3学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解读3学时,同时设置公需课选修课程20学时。学员完成30个学时的必修课程后需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取得成绩单,学员可自行打印成绩单。

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每类各60学时,科目包括:行业课程—中小学教师、行业课程—经济、行业课程—法律、行业课程—新闻、行业课程—工程技术(生态环境)、行业课程—工程技术(电子工程)、行业课程—工程技术(林草工程)、行业课程—农牧业、行业课程—艺术、行业课程—其他共十类课程计划,专业课程不设考试,学员可结合自身情况选课学习,学习完成后学时数计入学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总学时,学员可自行打印成绩单。

三、学习平台

呼和浩特市本级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专业科目由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各有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http://www.hhpta.org.cn)    点击 “继续教育” 栏目或查找内蒙古人才培训网呼和浩特分站(https://hszj.nmgrcpx.com/)进行注册学习,微信搜索“云知识教育”小程序可以与电脑网页端同步学习,并支持下载课程,离线学习。

四、学习时间和审验登记

2024年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2024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开网学习,请学员合理安排学习时间。

未完成2023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和2023年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 ,可于2024年3月25日—2024年12月31日内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hhpta.org.cn)点击“继续教育”栏目或微信搜索“云知识教育”小程序进行补学。

专业技术人员学完所学科目计划且考试合格后,自行打印成绩单并妥善保管。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审验卡全面实行网上办理的要求,学员完成公需科目学习后,同时需完成专业科目的学习,之后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www.nmgrck.cn)自行打印审验卡。

五、学习费用

2024年继续教育网络培训费用按《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培训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8〕1399号)收取,每年公需科目30个学时共75元,专业科目60个学时共150元。学员登录呼和浩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线学习网缴费后即可学习。

六、其他事宜

(一)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继续教育网上学习工作,在接到此通知后尽快安排专业技术人员上网学习,并加强学员培训档案的登记、审验和管理工作。

(二)评审的学时要求、享受减免继续教育学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相关政策文件、管理办法、学习通知等内容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呼和浩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线学习网(内蒙古人才培训网呼和浩特分站)公布。  

内蒙古人才培训网呼和浩特分站咨询电话:4001608686

政策咨询及服务电话:0471—3389630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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